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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论文评阅、答辩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7-06-27 点击数:


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一、论文评阅

1、研究生秘书负责本院硕士论文的相似性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指导教师。同时,在论文送审表中明确标明论文最终版的重复情况。

2、指导教师应对检测结果中的重复部分进行甄别,切实负起职责,注意以下事项:

(1)控制整个论文和单个章节的重复率(均不得高于20%),不得过度引用,包括不得过度引用本课题组的原有成果;

(2)重复的部分必须加以合理引注;

(3)若重复率检测超过50%,修改时间为半年,半年后方可申请再次检测;若重复率在35%-50%,修改时间为一个月,一个月后方可申请再次检测;若重复率在20%-35%,修改时间为半个月,半个月后方可申请再次检测。

3、导师可根据检测结果,作出要求研究生修改、修改后送审和论文送审等决定,并在论文送审表中签字。

4、重复率检测满足要求后,论文方可送审,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校外全盲审制度,送审专家为2人,送审论文平均分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参加答辩,其中单份评阅成绩不低于70分)。

二、申请论文答辩

对于满足学院相关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向研究生秘书提交答辩申请,一般自材料齐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安排答辩。研究生应按照“专家评阅书”评阅意见填写“论文修改说明”(见附件1),并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方可答辩。

研究生自提交答辩申请之日起即需要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再由导师在该“申请书”上填写相关栏目并签字,该步骤完成后由研究生交研究生秘书;第三步由各系分管系主任进行形式审查并签字(各系分管系主任统一到研究生秘书处审核签字);第四步由各学科负责人确定答辩日期和答委会成员名单;最后由院分管院长进行形式审查和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评价并签字。该流程请各位导师和研究生严格执行。

答委会专家不少于5人(导师不得担任自己学生的答辩委员)。答委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秘书一人(秘书需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担任)。答委会成员应全部具有硕导资格或副高以上职称,其中至少一人为校外专家,专业硕士的答委会委员中至少要有一位企业界专家。

三、答辩时间、答辩地点

每名硕士生答辩时间不少于0.5小时,每个答委会每天答辩人数不得超过10人。

答辩地点宜为院(或系)会议室。

四、答辩程序

1、答委会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宣布答辩议程及其他有关事项;

2、导师简要介绍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健康、政治思想表现情况;

3、研究生报告论文工作情况和主要内容(学生陈述时间为15分钟左右);

4、答委会提问,研究生答辩;

5、答委会评议;

6、主任委员宣布答辩决议和投票结果;

7、答委会主任委员宣布会议结束。

五、答辩结果

答委会在作出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是否授予学位的决议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需经答委会主任委员签字。

答委会对未通过的论文,应就是否在一年内加以修改、重新答辩一次作出明确决议,并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需有经答委会主任委员签字。如果答委会未作出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任何人无权修改论文和重新组织答辩。

答辩结束后,答委会秘书应将学位申请书及答辩决议、论文评阅书、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等一并送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其提交给学院学位评审委员会。

六、备注

论文评阅、答辩是每位硕导的基本职责,各位导师应认真履行。对于连续两年指导的研究生论文盲审未通过的指导教师,停招1年进行整改。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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