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根据
《安徽工业大学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安工大党〔2023〕104号
)要求,
经学院研究,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培养造就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国内知名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和新时代人文建工学院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聘任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明确职数,按需配备。学院设置的科级干部职位为5个,分别是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组织员)、教学秘书、科研(研究生)秘书和学院团委书记。科级辅导员岗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三)明确聘期,鼓励交流。本次聘期为四年,聘期内除因学校工作需要调动外,原则上不再调整岗位。在同一科级岗位工作满8年或两个聘期的,鼓励在本单位内或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岗位交流。
(四)扩大民主,服从大局。本次聘任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由个人提出意愿,申报人来源单位对符合续聘、交流条件的科级干部进行考核测评;对符合提任条件的进行民主测评推荐。用人单位负责提名和考察。在岗位和人员安排上,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学院服从学校大局。
(五)注重实绩,择优任用。坚持看干部的一贯表现和工作业绩,综合年度考核、考核测评、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注重在基层一线、急难险重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三、组织领导
聘任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纪委的监督和校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行。为加强对聘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院科级干部集中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虎、于峰
成 员:王颖之、吕忠、方圆
四、聘任对象
所有符合本次科级干部聘任条件的本院及校内其它单位在职教职工。
五、岗位设置
以学校核定的本学院内设岗位及科级干部职数为依据,科级岗位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主任(副主任),分团委书记(正科级或副科级),秘书(正科级或副科级)等;非领导职务分为正、副科级辅导员等。
六、任职资格条件
(一)年龄要求
1.现任科级干部续聘,年龄上应能任职满一个聘期。即男同志年龄不超过56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女同志经本人申请,工作需要且年龄不超过56周岁;其他女同志年龄不超过51周岁。
2.新提任科级干部一般应能任满一届。
(二)资格要求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副科级职务的,本科学历者应具有四年以上工龄,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应具有一年以上工龄。
3.由副科级职务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者直接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工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直接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具有两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且具有一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直接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具有一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历。
4.申报提任科级干部的,应具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主任、秘书等岗位一般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本单位或本岗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文件等材料起草工作;党委秘书(组织员)应为中共党员,能熟练掌握党建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学院相关岗位职责要求见附件。
7.从专职辅导员岗位申报其他管理岗位的,须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以上。申报提任学院分团委书记的,应符合《安徽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上述所涉及的年龄、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七、聘任程序
(一)制定方案
学院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本学院202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二)动员部署
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科级干部岗位职责和基本要求,动员并指导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
(三)个人申报
11月19日至24日上午11:30前,申报人根据公布的任职资格和岗位填报志愿,申报人员可填报1-2个职位志愿并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经学院审查同意后同时报送党委组织部、用人单位。
(四)资格审查
11月27日至29日,学院对照《安徽工业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安工大党〔2020〕11号)、《安徽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办法》(安工大党〔2018〕92号)等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是否同意申报的审查意见分别向党委组织部、申报人进行反馈。申请提任学院团委书记的,经学院审查同意申报后的志愿表同时报学生工作部、团委。申请提任科级辅导员的,经学院审查同意申报后的志愿表报学生工作部。
(五)民主推荐
12月5日前,申报人来源单位党组织或机关部门分别对符合续聘、交流条件的科级干部进行考核测评;对申报提任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其中申报提任学院团委书记和晋升职级的辅导员,按照《安徽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办法》有关规定,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负责开展任职考核推荐,学生工作部汇总综合测评结果;申报提任其他岗位的人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测评推荐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初始提名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提名审核
1.12月8日前,提任或聘任科级干部,院党委根据岗位职数、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测评结果、干部一贯表现等情况,经征求联系校领导意见后,对聘任岗位对象人选进行提名,报送党委组织部进行汇总审核。其中科级团干部和科级辅导员的初始提名应事先征求校团委或学工部意见;专职辅导员科级职级晋升人数比例按照《安徽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12月22日前,学院党委会根据党委组织部对初始提名人选审定结果的反馈,研究决定正式提名人选及拟提任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12月29日前,学院党委在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对提任科级干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凡提四必”,由组织部统一组织人员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填写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表。考察内容、程序和要求,参照《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安工大党〔2020〕116号)执行,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八)研究决定
2024年1月3日前,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人选任用建议,院党委会采用票决方式研究确定岗位拟任人选。研究结果及任职公示信息报党委组织部。
(九)任职公示
党委组织部汇总院级党组织的研究结果,统一在校园网进行任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发文聘任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党委组织部统一发文聘任,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以会议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任职前,学院党委书记、学院纪委书记对新任干部进行一次任前谈话和党风廉政谈话。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会议纪要、考察材料等由院党委报校党委组织部统一汇总和归档。
八、纪律要求
本次聘任工作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安徽工业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安工大党〔2020〕11号)等有关规定,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学院党委及个人在本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徽工业大学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指导意见》,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确保本次聘任工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本次聘任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相关聘任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规定
新聘任职务下文前,现任干部要继续履行职责,不得脱岗;新聘任职务下文时,原任职务同时免去;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现任科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发文免去现任职务,由学校或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不再保留科级干部有关待遇。
十、未尽事宜由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科级干部岗位职责
附件2:科级干部聘任申报志愿表
附件3:专职辅导员职级晋升任职考核参考流程
附件4:申报续聘、交流科级干部考核测评推荐表
附件5:申报提任科级干部民主测评推荐表
附件6:科级干部初始提名汇总表
附件7:科级干部聘任备案表
附件1:科级干部岗位职责
办公室主任
1、在院党政领导下,全面协调安排办公室工作。
2、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的处理(日常办公物品添置和管理、卫生和场地等),以及日常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3、负责行政部门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催办、整理归档工作。
4、协助院领导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
5、协助院领导组织好各类研讨及工作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并督促、检查、反馈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6、协助院领导做好院级财务管理、编制财务预算,负责年终绩效工资及各类专项绩效奖励分配、发放工作,做好学院经费日常开支的报销工作,并定期向院领导汇报。
7、负责学院行政印章管理与使用。建立院级人员档案,经领导同意,办理介绍信、证明信和其它函件等。
8、负责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宣传、人事、职称、安全、保卫、福利、卫生和后勤服务等相关事务。
9、负责学院内外的联系及双向信息传递,协调学院内部各方面关系。
10、负责学院网站的日常维护及内容更新工作。
11、协助院领导组织好学院集体活动,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日常考勤、招聘录用、培训教育、绩效考核、晋级晋职、薪资福利、统计报表等事项的具体事宜。
12、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友工作。
13、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秘书(组织员)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党委日常事务及管理工作。
2、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院各级组织理论学习的组织、督促和检查工作。负责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的通知、考勤、会议记录、宣传报道等工作。
3、协助学院党委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负责管理学院党委和上级党务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催办、整理归档工作。
4、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5、负责传达院领导对各支部的指示、通知,传递各支部给院领导的报告、请示。检查各支部对院党政决议、决定、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督办落实。
6、协助学院党委做好教工和学生党员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库建设和党内统计等工作,协助党委领导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和召开民主生活会。
7、做好学校各部门交办的有关组织、宣传、干部考核考察等相关事务,协助做好学院工会小组、离退休职工的有关工作。
8、负责学院党委印章管理与使用。办理介绍信、证明信和其它函件等。
9、协助学院办公室主任处理相关工作,做好学院网站内容更新工作。
10、按时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1、在工作上,接受并配合办公室主任统一安排。
教学秘书
1、按照学校及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和要求,协助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做好教学过程各环节的具体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计划的有序实施。
2、做好教师调(代)课、学生的网上选课、教师的监考安排、学生的成绩管理、学籍学位管理、学生双学位和转专业、毕业资格审查、教学资料的归档存放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
3、协助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做好校级各部门的对接工作。负责各类教务文件的上传下达、组织和落实,协助分管教学做好教学质量的检查、考核、评估和教学文件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成相关教学督导工作。
4、负责学生的各类等级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做好学生考试的安排,考试试卷的收集、印制及保管,考试成绩的登记、整理及归档等相关事宜。
5、协助院领导做好各种形式的教学教研活动,负责质量工程项目、教改课题的申报、奖励工作及过程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程专业认证、审核性评估、卓越工程计划等相关工作;及时整理、归档学生生产实习基地协议等文件。
6、根据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做好教师年终工作量的统计,课时津贴的核算等工作。
7、参加学院相关委员会、工作组,并承担秘书工作。
8、按时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9、在工作上,接受并配合办公室主任统一安排。
科研(研究生)秘书
1、负责学院科研管理、研究生日常管理、科研成果归档和科研经费管理及统计等工作。
2、做好科研文件的上传下达及产学研协议的归档管理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完成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协助教师办理各种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汇总、登记、审核、报送以及项目进展情况、结题材料的组织与报送等工作。
3、负责本科生推免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本单位应届本科生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工作,协助院领导组织各类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和录取工作。
4、负责学院研究生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保存和管理研究生教务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档,及时整理、归档应届硕士毕业生档案材料。协助分管领导、研究生辅导员做好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和学术报告会的组织、评定和发放工作。
6、定期收集、整理本单位的科研成果数据,按科研处和学院有关规定,做好本院科研成果的录入存档、对外汇报材料和总结的起草工作。
7、做好学科申报、学科评估、学科骨干选拔考核工作中材料的收集、交接工作。
8、负责做好年终科研、研究生工作量的核算,办理各类专家评审费、各类酬金的发放工作。
9、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开展科研学术报告,做好报告通知与新闻撰写、学术报告统计以及专家酬金发放等工作。
10、在各级各类检查、评估等工作中,负责科研材料收集、数据汇总等工作,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评估等工作。
10、参加学院相关委员会、工作组,并承担秘书工作。
11、按时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2、在工作上,接受并配合办公室主任统一安排。
团委书记
1、在校团委、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学院团委工作。
2、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
3、负责学院分团委各项工作的实施落实,做好团委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向校团委和学院党委汇报工作情况。
4、建立、健全学院团学组织工作制度,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分团委、院学生会例会等)安排布置工作; 每月检查一次各团支部的工作记录,检查、督促各支部的工作落实。
5、做好团内文件、各类表格归档、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接转、团员档案管理、团费收缴、三证颁发、团员奖惩、团内评优、入党推优、青年大学习等各项工作。
6、全面推进从严治团,扎实做好思想引领、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
7、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学院文化建设。精心设计和组织各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新时代“人文建工”的文化育人氛围。
8、在校团委、学院党委领导下抓好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做好院学生会、分团委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9、负责院团学工作的宣传报道及院团学工作网的建设、维护工作。
10、完成校团委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1、在工作上,接受并配合学生副院长统一安排。
附件2
科级干部聘任申报志愿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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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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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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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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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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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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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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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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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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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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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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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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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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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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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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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聘 志 愿 |
岗位及职级 (正科或副科) |
1、 |
2、 |
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用人单位意见 (是否同意申报) |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两份,申报人员可填报1-2个职位志愿。
2.此表应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应聘单位、党委组织部,未按规定时间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3
专职辅导员职级晋升任职考核参考流程
任职考核分为学院测评和学校测评,分别由相关学院党委和学生工作部负责实施。学生工作部会同党委组织部汇总综合测评结果,向有关学院党委反馈。
(1)学院测评。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参加测评的范围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辅导员,本人目前所带班级的团支委、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三分之二),本人目前所带班级的班主任、导师等。其中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辅导员的测评权重为30%,学生干部的测评权重为50%,班主任、导师、任课教师代表的测评权重为20%。测评表中各等级对应折算分值为优100分、良85分、中70分、差50分。各学院负责统计测评结果,学院党委书记签章后报学生工作部汇总综合。
(2)学校测评。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采取述职评议测评的方式进行。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后勤处、安全保卫部、教务处、创新教育学院、体育部等单位负责人。述职评议测评前,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应把述职报告、工作业绩及支撑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其中申报正科级的,述职报告及工作业绩内容范围为在副科级工作岗位上的情况;申报副科级的,述职报告及工作业绩内容范围为在担任辅导员以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