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方案》公示
按照研究生院要求部署,依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安工大〔2021〕117号),特制定《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方案》,本方案已由学院分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并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本办法公示5日(4月27日-5月1日),有疑义者请与佟老师(0555-2316529)联系。
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方案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安工大〔2021〕117号)(以下简称《岗位管理办法》,见附件1),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等实际情况,现制定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及方案:
一、 审核对象
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任职资格审核:拟于2022年申请校内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教师
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已具有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拟于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硕士生导师(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本年度不得招生)。
二、 基本要求
2022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招生资格申请人,需满足《岗位管理办法》“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基本要求”,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条件的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最低标准见附件4。
三、 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各申请人根据学校《岗位管理办法》及学院审核方案要求,及时填写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2)或招生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3),申请审核表电子版并交由申请人所在教学系初步审核及汇总。申请人对本人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教学系初步审核。各教师所在教学系负责对申请人所提交申请审核表进行初步审核,并经由教学系负责人在申请审核表纸质版背面签字后统一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并将申请审核一览表电子版(附件5、附件6)发送至学院研究生秘书。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岗位管理办法》及学院审核方案要求,对任职资格、招生资格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结果,汇总形成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审核一览表、招生资格申请-审核一览表)。
(四)审核结果审议及公示。审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并经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仍需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学校将对通过审核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导师任职资格。
四、 时间安排
4月25日前,本审核方案及任职及招生资格认定管理方案自审表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5月5日前,将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审核方案,经挂网公示后的结果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5月12日前,组织完成2022年度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5月15日前,将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任职及招生资格管理方案(名单)公示工作开展记录表、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审核一览表、招生资格申请-审核一览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附件:
1.《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安工大〔2021〕117号)
2.安徽工业大学2022年新增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审核表
3.安徽工业大学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表
4.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招生资格条件的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最低标准
5.2022年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审核一览表
6.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一览表
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5日